国家在什么时候才允许农民做买卖?国家又在什么时候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务工?当时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?
记得,在1983年高中毕业后,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原霍主任,来到邻居家给会炼焦的李叔说,老李同志,中共中央己经印发了《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》,也就是说有了1983年的“一号文件”,规定,“允许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”。
所以,国家大力支持你开办私人炼焦厂的资金。后来,霍主任把8000元现金亲自送到家,让他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支持下,在当地创办了第一座炼焦厂。
由于李叔原来是1958年大型焦厂工程师。有炼焦一技之长。所以,产品销售到外省化肥厂,钢厂等企业。
记忆犹新的是,1984年1月1日,中共中央又印发《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,“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经商”。
当年10月13日,国务院又颁发了《关于农民工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》规定了,对流动人口实行《暂住证》《寄住证》制度。
从此,我们的农民开始涌上城市,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最脏,最累,最苦的活。
有资料显示,在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753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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